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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关于调整2014年保安服务行业(人防 )低收费标准的通知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4/12/10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各会员单位:

  为了维护保安服务行业的经营秩序,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机制,遏止保安市场的价格恶性竞争行为,保障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本市保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协会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根据西安市保安服务市场实际,确定2014年保安服务(人防)低收费标准:

  保安人防(门卫、巡逻、守护)服务收费标准.

  公共娱乐场所、宾馆、饭店、商场服务收费标准

  大型商业文化、体育活动服务收费标准,市(区),高陵、蓝田、周至、户县地区标准。

  请各会员单位按照市场运作和优良优价的原则执行此指导价格,上不封顶,但不得低于低收费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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